为深入贯彻新时代立法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质效,3月9日,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一行赴拉萨,与自治区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召开专题座谈会,主动汇报工作、沟通衔接、寻求指导。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边巴拉姆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慎秋、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处长徐瑞敏、副处长平措次仁等相关负责同志参会指导。
座谈会上,西热仁增转达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法工委)分管领导对自治区人大法制委(法工委)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那曲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工作的诚挚谢意,并围绕核心工作作了详细汇报。重点介绍了《那曲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改情况、政府规章相关工作推进情况以及2026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实事求是地剖析了当前我市在立法专业能力建设、工作机制衔接流程等方面存在的实际短板,并恳请自治区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在业务精准指导、常态化联动、创新培训方式等方面给予那曲更多倾斜与支持。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认真听取了汇报,对那曲市人大在立法与备案审查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那曲实际,与会领导围绕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精准务实、操作性强的指导意见。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地方立法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必须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二是严把“质量关”与“实操关”。立法工作必须坚守法制统一原则,秉持“非必要不修改”的审慎态度,要坚决避免原则性过强导致的“落地难”的问题,着力增强法规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每一部立法都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对于年度立法计划编制要立足那曲发展实际,对重点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确保立法资源用在刀刃上。三是强化“源头控”与“联动性”。要高度重视立法前的调研论证,积极探索备案审查提前介入,变“事后纠错”为“源头控质”,从源头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此次座谈沟通深入、富有成效,双方就相关工作达成重要共识,下一步,那曲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将以此为契机,认真消化吸收上级指导意见,紧扣会议共识,狠抓工作落实,切实把上级的关心转化为推动那曲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供稿:市人大法制委办
编辑:扎西曲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