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核定失业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劳服局〔2005〕38号)和《关于<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提升技能防失业和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藏人社发〔2022〕43号)要求,对我区领取失业保险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按照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对累计缴费不足1年的,按照我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发放6个月失业补助金。2022年9月我市共有26名失业人员符合发放失业保险金共计43426元,有29名失业人员符合发放失业补助金共计33633元,现将审核通过拟兑现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有任何问题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对反映的情况做进一步核查。公示时间:2022年9月28日-2022年10月1日联系电话:18177574880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拉萨南路2号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附件:1.
2022年9失业保险金兑现明细表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