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督查信息科:
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用电成本助力高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3〕15号)要求,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高原特色产业用电补贴资金2023年度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藏经信发〔2023〕113号),我局牵头,按照申报要求及标准,认真统计全市可以享受补贴资金的企业,经联合国网那曲供电公司共同审核,2024年第二季度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那曲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那曲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分公司、索县格桑扶贫开发有限公司、西藏娘亚牦牛养殖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那曲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均符合申报要求及标准,拟兑现第二季度用电补贴资金共计734.88万。现请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特此申请!
那曲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贾宗敏135490390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