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那曲市
政策公示公告

施工单位比选公告

2024/08/29 1.6w 阅读 291 点赞

我单位拟维修那曲市党政大院南广场旗台,现进行施工单位公开比选,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人: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项目名称:那曲市党政大院南广场旗台维修

3.项目地址:那曲市党政大院

4.施工总承包范围:项目的所有施工内容(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表)

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97849.91元

6.工程质量:完全符合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7.施工工期:10天

二、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证件有效并通过年检;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建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3、供应商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评审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于2024年8月29日-8月31日下午18:00前,将响应文件密封胶装成册,递交至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科;

(2)响应文件共1份正本,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内容需加盖参加比选公司公章;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恕不接收,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响应文件,请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参加比选,若未满足要求,所造成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四、评审方法

低价中标评估法:本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低价中标评估法进行评选,在综合考虑企业资质、人员、业绩、服务方案等因素,按照报价进行排名,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若供应商报价并列第一,抽签确定中选人。

注:供应商根据比选公告和评审方法的评审内容编制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后按照评审时间递交至评审地点。

五、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比选公告发布的平台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那曲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19189161999。

八、其他

本项目为自主招选项目,本公告解释权归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那曲市党政大院南广场旗台维修项目-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那曲市党政大院南广场旗台维修项目

序号

工程项目名称

工程规模

合计(元)

备注

单位

工程数量

单价(元)

建筑安装工程费

1

拆除工程

1.1

栏杆、栏板拆除

m

20.2

1.2

平面块料拆除

23.04

1.3

立面块料拆除

14

1.4

余方弃置

3.33

1.5

措施费

1

1.6

税金

1

9%

2

旗台安装工程

2.1

土石方工程

2.1.1

挖基坑土方(人工)

m3

8

2.1.2

回填方

m3

5.44

2.1.3

余方弃置

m3

2.56

2.2

安装工程

2.2.1

零星项目一般抹灰(增体基层

m2

50

2.2.2

台阶砌筑

m3

1.62

2.2.3

石材台阶面

m2

5.93

2.2.4

石质栏杆

m

17.6

2.2.5

预埋铁件

t

0.06

2.2.6

法兰

1

2.2.7

配管SC50

m

46

2.2.8

配线Y,JV-0.6/1KV-3X4

m

23.17

2.2.9

金属旗杆

1

2.2.10

现浇构件钢筋

t

3.05

2.3

旗杆基础土方工程

2.3.1

挖基坑土方(人工)

m3

7.63

2.3.2

回填方

m3

1.43

2.3.3

余方弃置

m3

6.21

2.3.4

垫层

m3

1.44

2.3.5

零星砌砖(砖胎膜)

m3

3.63

2.3.6

满堂基础

m3

4.7

2.3.7

水泥混凝土

27.64

2.4

措施费

2.4.1

措施费

1

2.5

税金

2.5.1

税金

1

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