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19〕587号)要求,为推动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落实,结合市政府《调整那曲市色尼区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价格专题会议纪要》(〔2024〕2号)会议精神,由我局负责牵头开展相关制度制定工作。根据《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规定精神,为提高镇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现将制定那曲市色尼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制定那曲市色尼区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二、听证会议参加人员构成、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政企事业单位、
专家学者、经营者、经营性用户、一般群众等方面人员组成,听证会参加人员名额设30名,具体组成如下:
人大代表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产生1名;
政协委员委托市政协办公室推荐产生1名;
相关领域行政企事业单位自主推荐,共计产生5名;
专家、学者由市城管局邀请2名参加;
经营者由那曲市自来水厂推荐1名;
经营者用户、一般群众自主报名,其中经营者用户5名,一般群众5名;
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自主报名,不超过10名。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的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充分听取、收集群众的意见并能够如实的反映意见;
(三)关注和关心自来水价格调整,对听证事项有一定的了解,具备一定的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会说普通话);
(四)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五)同意公开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等必要的个人信息。
四、报名方式
自主报名参加听证会和旁听的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凭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市城管局办公室填表报名。
五、报名时间
于2024年4月7日—4月10日到市城管局办公室(那曲市色尼区迎宾路6号)直接填表报名。若到报名截止日报名名额不满,市城管局将委托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推荐。
特此公告。
那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4年4月3日
(联系人:王帅杰18806551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