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审查是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制度。为提高部门公平竞争审查政策透明度,畅通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途径,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咨询举报“一站式”受理、处理。
一、受理范围
尼玛县人民政府及各组成部门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存在应审未审、违反审查标准出台情形进行的投诉举报。
二、投诉举报受理渠道
电子邮箱:99483908@QQ.com
举报电话:0896-3712491
三、投诉举报处理回应机制
接收到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尼玛县人民政府及各组成部门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异议或举报时,及时转交政策措施制定部门办理。相关部门及时调查核实,经核查属实的,按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处理(处理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入第三方评估),并及时将整改处理结果书面反馈投诉人或实名举报人。并依据法律法规向社会公开相关处理结果。
尼玛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局际
联席会议办公室
(尼玛县市场监管局代章)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