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市公安机关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按照党中央依法治国办、区党委依法治藏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公安厅党委的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决定自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现将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向社会公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实事求是地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督促整改、依法处理。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道路执勤执法方面
1.“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乱作为、乱罚款,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违反规定或未向社会公布、“断崖式”限速、“隐蔽式”移动测速、减速设施设置不到位、违法告知不及时等问题。
2.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降格处罚、变通处罚、选择性执法,片面追求考核数,随意执法或弄虚作假,违法违规限行影响交通,不按规定设置限速标志等问题。
3.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机械执法、过度执法、运动式执法等问题。
4.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对待群众“冷硬横推”,重处罚、轻教育,未切实保障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以罚代管、一罚了之,暴力执法等问题。
5.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通过各种方式“收黑钱”,警务辅助人员单独执法等问题。
(二)窗口违规办理业务方面
6.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谋利问题。重点整治与非法中介内外勾结,违规为不符合条件或不符合标准车辆办理车辆登记、发放牌证、通过检验,违规办理驾驶人考试、补换证、审验教育等手续,“买分卖分”、违规处理交通违法,利用插队办、优先办、加急办等名义谋取利益等问题。
7.违规办理车辆登记问题。重点整治车辆查验把关不严,货车、半挂车等重点车辆检验监管不规范,对符合条件的检验机构,故意刁难、拖延或者拒绝与公安交管信息系统联网,违规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登记、违规设置电动自行车登记前置条件,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不完善、业务监管缺失等问题。
8.违规办理驾驶人考试审验问题。重点整治驾驶人考试考场建设、考试系统应用、考试组织管理不规范,降低考试标准、考试作弊,驾驶人未实际学习教育、不严格核查驾驶人身份予以通过满分教育或审验教育等问题。
9.车驾管窗口业务办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一证办”、“一窗办”、“异地办”等窗口改革措施不落实,违规办理车驾管号牌、证件等问题。
10.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窗口条码枪等设备配而不用、不比对驾驶证和行驶证信息、不比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及参与、协助、纵容“买分卖分”等问题。
(三)交通事故处理方面
11.违反规定超期办案问题。重点整治超时扣留事故车辆,超期作出或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逃逸案件侦办不力、久拖不破等问题。
12.事故责任认定不公正问题。重点整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作出显失公正的责任认定等问题。
13.违规输送或者获取利益问题。重点整治与停车场相互勾结违规收取事故车辆停车费用,通过奖励费、劳务费、辛苦费、补助费、咨询费等方式获取保险公司、检验鉴定机构不正当利益等问题。
14.侵害群众、企业权益问题。重点整治出具虚假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帮助交通事故当事人骗取事故保险理赔或内外勾结参与保险诈骗等问题。
(四)信息安全方面
15.数字证书不规范使用问题。重点整治民警数字证书发放、使用、管理不规范及辅警利用工作便利盗用民警数字证书违规查询、泄露、贩卖车辆档案、行驶轨迹等公民个人信息等问题。
(五)执勤执法安全防护方面
16.装备配备不齐全、使用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民(辅)警单警装备配备不到位,不愿用、不会用、不敢用等问题。
17.现场安全防护未达到规定标准要求问题。重点整治执法点位设置不规范、人员分工不明确、民(辅)警站位不规范,交通事故现场防护措施不规范,反光锥筒数量少、距离短、缺少临时警示标志等问题。
18.不安全文明驾驶问题。重点整治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警用车辆,开“特权车”“英雄车”“斗气车”等问题。
19.办公场所安全防范工作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办公场所、交管业务大厅安全检查不到位、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安全防护漏洞大,未严格进行人员甄别,与行政执法活动无关的人员随意进出办公区域等问题。
(六)其他突出问题
20.违法违规办理案件问题。重点整治在刑事或行政案件办理中有案不立、立而不查、查而不决、有罪不究、重案轻处,违法违规适用刑事、行政强制措施,故意拖延办案、超期办案及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问题。
21.交警系统改进执法“六项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违反“六项措施”(严重违法从严查处、一般违法首次警告、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常见违法先行提醒、严厉打击买分卖分、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在现场执法中随意处罚、找茬处罚、变通处罚、拆分处罚或“造假式”处罚等问题。
22.执勤执法记录仪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不使用或不规范使用执勤执法记录仪,故意删减、篡改执法音视频资料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热线形式
12345政务服务热线
12389公安机关及民警违法违纪举报投诉平台
(二)电话形式
那曲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0896-3242122
那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0896-3828189
(三)信函形式
那曲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那曲市色尼区拉萨中路10号)
那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那曲市色尼区滨河路)
(四)其他形式
可通过羌塘铁警、那曲市交警支队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微博号等后台私信。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受理关于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执法突出问题的来电来信。其他方面的问题线索请向有关责任部门反映。
(二)所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提倡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和部门将对反映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问题线索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衷心感谢您对那曲市公安机关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那曲市公安局
2023年5月15日